会计学专业
本专业培养具有管理、经济、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,适应国家机关、公司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实务工作,以及学校科研单位的教学、科研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。
本专业学生应掌握管理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;系统掌握会计学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;熟悉我国的有关法律、方针、政策和国际会计惯例;了解国内外会计学科的历史、现状和发展趋势;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、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;熟练掌握一门外语,具有较强的外语阅读能力和相当的外语听、说、写、译的能力,能利用外语获取专业信息;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水平考试,能熟练运用计算机从事业务工作。
本专业的主要课程有会计学基础、中级财务会计、高级财务会计、成本会计、管理会计、审计学、电算化会计与审计、财务管理、金融企业会计、预算会计、中外比较会计、会计制度设计、微观经济学、宏观经济学、国际税收、税法、货币银行学、国际金融、国际贸易、财政学、经济法、统计学等。本专业的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,并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,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。
会计学国际管理会计方向
本专业方向培养在国家机关、公司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经营管理和战略决策工作,以及学校科研单位的教学、科研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。
本专业方向学生应掌握管理会计、管理学和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;系统掌握企业预测、决策、规划、控制和考核的技术和方法;熟悉国内外与管理会计有关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了解会计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;了解当代全球管理会计领域的最新发展状况;通晓国际会计惯例;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、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;熟练掌握一门外语,具有较强的外语阅读能力和相当的外语听、说、写、译的能力,能利用外语获取专业信息;能够在工作中熟练地使用电子计算机和数学模型。
本专业方向的主要课程有会计学基础、中级财务会计、成本管理会计、高级财务与会计、财务管理、财务报告实务与案例分析、企业战略与风险管理、ERP会计与财务实验课、审计学、财务决策分析与数据利用、宏观经济学、微观经济学、管理学原理、计算机应用基础、数据库原理与应用、统计学、商法、金融学、人力资源管理、市场营销、业绩评价与激励机制等。本专业方向的专业课程采用中英文双语教学,本专业方向的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,并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,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。
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方向
本专业方向培养能够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、管理咨询工作,在公司企业以及学校、科研机构从事财会工作,或在教学、科研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。
本专业方向学生应掌握管理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;掌握会计学的定性、定量分析方法;熟悉国内外与注册会计师有关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会计惯例;了解会计、审计科学的历史、现状和发展趋势;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、人际沟通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工作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;熟练掌握一门外语,具有较强的外语阅读能力和相当的外语听、说、写、译能力,能利用外语获取专业信息;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水平考试,能熟练运用计算机从事业务工作。
本专业方向的主要课程有会计学基础、中级财务会计、高级财务会计、成本会计、管理会计、审计学、电算化会计与审计、财务管理、成本管理会计、西方财务管理、金融企业会计、预算会计、中外比较会计、会计制度设计、西方财务会计(英文版)、管理咨询、微观经济学、宏观经济学、国际税收、税法、货币银行学、国际金融、国际贸易、证券投资实务、财政学、经济法、统计学等。本专业方向的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,并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,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。
财务管理专业
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学、经济学、法律和理财、金融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能力,具有扎实的财务管理知识和技能,适应政府经济管理部门、企事业单位、金融与证券机构以及会计事务所、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相关业务工作,能在工商、金融企业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从事财务、金融管理以及在大专院校、科研单位从事教学、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。
本专业学生应掌握管理学科、经济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;熟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、政策;较深入了解市场经济运行机制,具备综合分析、解决财务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;熟练掌握一门外语,具有较强的外语阅读能力和相当的外语听、说、写、译能力,能利用外语获取专业信息;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水平考试,能熟练运用计算机从事业务工作。
本专业的主要课程有会计学基础、中级财务会计、高级财务会计、成本会计、管理会计、审计学、电算化会计与审计、财务管理、企业财务诊断、西方财务管理、金融企业会计、预算会计、中外比较会计、会计制度设计、国际企业财务管理、资产评估、微观经济学、宏观经济学、国际税收、税法、货币银行学、国际金融、国际贸易、证券投资实务、财政学、经济法、统计学等。本专业的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,并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,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