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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我院2023-2批次申请考核制博士考核录取工作方案

作者: | 发布日期:2023-05-16| 浏览次数:


一、考核安排


二、总成绩计算公式

总成绩=基础课笔试(学校组织)*0.1+专业课笔试*0.2+科研基础和科研潜质考核*0.63+外国语考核*0.07

三、学院录取原则

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,按照总成绩排名统一录取。

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;基础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;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;科研基础和科研潜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;外国语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。

除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外,其余不予录取情况:

1.申请人提供材料与事实不符,存在舞弊现象者,不予录取;

2.体检不合格者,不予录取。

四、学院联系方式

联系人:高老师

咨询电话:62289288、18511493092(仅工作时间8:00-17:00)

咨询邮箱:cufekjphd@126.com

五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

1.考生身份核验:专业课笔试前和面试考核前,工作人员将进行考生身份核验,考生须出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。

2.面试候考安排:请所有考生于5月18日上午8:00准时到达学院南路校区主教学楼一层111教室等候面试,进行面试次序抽签。在面试自我介绍环节使用PPT的考生,请将PPT提前命名为考生姓名,在整场面试开始前将PPT拷贝给候考室工作人员。考生在候考室等候,接到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后进入指定面试考场。

3.面试考核时长:自我介绍不超过3分钟,科研基础和科研潜质考核时间不少于25分钟,外国语考核时间不少于5分钟。

4.其他材料提交要求:进入专业课笔试考核环节考生,请于5月17日上午8:15-8:45,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学院南路校区主教学楼三层315教室:报名阶段提交至邮箱的资格审查材料第6项《我校2023年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科研情况表》及表中要求所附公开发表或出版成果原件(材料一经收取,不予退还;如无公开发表或出版成果,此项可免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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